澳大利亞關於自我排斥的立法框架
導言
來自在線和離線賭場的玩家的自我體驗不僅得到行業倡議的支持,而且得到強制性法律的支持。澳大利亞有聯邦法規,一些州通過了自己的法案,要求運營商提供自願封鎖機制。
1.聯邦一級:互動賭博法2001
1.5AA-5AD節
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動賭博服務,並要求提供自我排斥工具。
2.Amendments 2017–2021
實施BetStop通用系統:所有持牌在線運營商都必須與國家註冊表同步。
3.運營商的職責
提供方便的註冊和取消自我排斥的機會。
在SD期結束時停止所有營銷溝通。
2.BetStop國家註冊處
1.ACMA(賭博改革)法規2019
批準維持自我監禁者總名單的程序。
指定了處理申請的時間(不超過24-48小時)。
2.Privacy Act 1988
確保個人數據在傳輸到登記冊時以及在運營商之間得到保護。
3.區域法律和方案
維多利亞:Gambling Regulation Act 2003
Part 7A (Self-Exclusion Orders)
玩家有權向VGCCC或賭場運營商申請。
操作員必須禁止登錄和刪除郵件。
新南威爾士州:Casino Control Act 1992
Section 31A–31C
Care Registry:賭場和俱樂部的統一列表。
違規導致最高50,000澳元的罰款。
昆士蘭州:Gaming Machine Act 1991和Liquor Act 1992
Part 6AAA (Self-Exclusion)
通過OLGR註冊表聲明:適用於所有遊戲室。
安全人員在登錄時檢查列表。
4.監測機制和制裁
1.監測和審計
ACMA和全職監管機構進行例行檢查:測試通過和RG工具修訂。
2.違規罰款
聯邦:多達420,000澳元不遵守互動賭博法。
專職人員:最多10萬澳元和官員的刑事責任。
5.球員權利和申請程序
1.權利
與所有持牌運營商自願免費斷開連接。
延長或提前撤銷豁免的權利。
2.順序為
在BetStop或本地系統(VGCCC/OLGR)中註冊。
在網站或監管機構辦公室親自提交申請。
身份證明和選擇期限(6、12個月,終身)。
二.結論
澳大利亞的自我排斥受到聯邦和地區法律的可靠保護。帶有ACMA附加組件的2001年互動賭博法案奠定了基礎,維多利亞,新南威爾士州和昆士蘭州的法律規定了離線遊戲的程序。了解這些規範可以使玩家有效地保護自己並享受既定權利。
來自在線和離線賭場的玩家的自我體驗不僅得到行業倡議的支持,而且得到強制性法律的支持。澳大利亞有聯邦法規,一些州通過了自己的法案,要求運營商提供自願封鎖機制。
1.聯邦一級:互動賭博法2001
1.5AA-5AD節
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動賭博服務,並要求提供自我排斥工具。
2.Amendments 2017–2021
實施BetStop通用系統:所有持牌在線運營商都必須與國家註冊表同步。
3.運營商的職責
提供方便的註冊和取消自我排斥的機會。
在SD期結束時停止所有營銷溝通。
2.BetStop國家註冊處
1.ACMA(賭博改革)法規2019
批準維持自我監禁者總名單的程序。
指定了處理申請的時間(不超過24-48小時)。
2.Privacy Act 1988
確保個人數據在傳輸到登記冊時以及在運營商之間得到保護。
3.區域法律和方案
維多利亞:Gambling Regulation Act 2003
Part 7A (Self-Exclusion Orders)
玩家有權向VGCCC或賭場運營商申請。
操作員必須禁止登錄和刪除郵件。
新南威爾士州:Casino Control Act 1992
Section 31A–31C
Care Registry:賭場和俱樂部的統一列表。
違規導致最高50,000澳元的罰款。
昆士蘭州:Gaming Machine Act 1991和Liquor Act 1992
Part 6AAA (Self-Exclusion)
通過OLGR註冊表聲明:適用於所有遊戲室。
安全人員在登錄時檢查列表。
4.監測機制和制裁
1.監測和審計
ACMA和全職監管機構進行例行檢查:測試通過和RG工具修訂。
2.違規罰款
聯邦:多達420,000澳元不遵守互動賭博法。
專職人員:最多10萬澳元和官員的刑事責任。
5.球員權利和申請程序
1.權利
與所有持牌運營商自願免費斷開連接。
延長或提前撤銷豁免的權利。
2.順序為
在BetStop或本地系統(VGCCC/OLGR)中註冊。
在網站或監管機構辦公室親自提交申請。
身份證明和選擇期限(6、12個月,終身)。
二.結論
澳大利亞的自我排斥受到聯邦和地區法律的可靠保護。帶有ACMA附加組件的2001年互動賭博法案奠定了基礎,維多利亞,新南威爾士州和昆士蘭州的法律規定了離線遊戲的程序。了解這些規範可以使玩家有效地保護自己並享受既定權利。